一、培养目标:按照国家教委关于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,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,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民商法基本理论扎实,具有创新的思维方法,善于运用民商法思想观认识问题、解决问题,独立从事民商法学教学、科研和法律实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。具体要求如下:1、具有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祖国,愿为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,品德优良,尊纪守法。2、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,具有民商法学的理论修养、思维习惯,能运用所学到的本学科的知识和方法承担起所从事的工作,且具有创新能力。3、具有掌握民商法学科前沿知识、信息的方法和能力,治学严谨、诚信守信、团结合作、品德高尚。4、身体健康。二、研究方向1、民商法学基础理论; 2、物权法;3、债权法;4、公司与证券法。
[金平果大学专业信息库]
01中国民法学
02中国商法学
03外国民商法学
04知识产权法学
①101思想政治理论
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
③635综合(法理学、民事诉讼法学、商法学)
④826民法学
《民法》(第二版)郭明瑞、房绍坤主编,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;
4、《民法总论》李建华、蔡立东等编著,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;《商法学》(第三版)范健主编,高等教育出版社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;